【原謬】

聲明 - Pronouncement

  我又寫令人看不懂的文章了,請多見諒。其實是這樣的,最近我有兩個邏輯上的發現。

  每次讀孟子都讓我很頭痛。我讀了那麼多孟子講的話,覺得他往往只有一半是對的。可是問題是孔孟之學又是現在中國社會的主流,所以國文老師基於衛道不得不幫他一些有問題的理論辯解。孟子說:「今有同室之人鬥者,救之,雖被髮纓冠而救之,可也。鄉鄰有鬥者,被髮纓冠而往救之,則惑也,雖閉戶可也。」講得白話一點就是,如果你家裡出了事,你急著去解決沒關係;可是如果你鄰居出了事,那麼你關著門不理他也沒關係。再換成短一點的文言,叫做各人自掃門前雪,莫管他人瓦上霜。這個理論對現在的社會已經毫不適用了,但是身為國文老師站在講台上,又不得不為孟子辯解,說他這只是用來比喻「禹、稷、顏回同道」的觀點而已。問題是孟子的比喻往往漏洞百出,比如說最有名的「人性之善也,猶水之就下也」,我讀黃慶萱教授的《修辭學》,他提出這一句是喻體與喻依關連性小的譬喻,只要說「人性之惡也,猶水之就下也」,這個薄弱譬喻的漏洞就自己顯露出來了。回到剛才自掃門前雪的觀念,他也一樣沒有作合宜的譬喻,但是後世學者不得不為他辯解,說這只是喻依,合不合適在其次,禹、稷、顏回同道才是重點。這倒也沒錯,用這種牽強譬喻的格式來打個比方的話,「如果我像你這麼蠢,我早就慚愧的自殺了」這句話當中,自殺合不合宜在其次,我沒你這麼蠢才是重點。

  國文老師為了傳孔孟之道,總不能在教「孟子曰鄉鄰有鬥者雖閉戶可也」的時候,自打嘴巴說孟子這話錯了。(順帶一提,他們在教「孔子曰爾愛其羊我愛其禮」的時候也會有意無意的忽視動物生命權的議題。)但是,有的國文老師自己的確不喜歡自掃門前雪的價值觀,他們覺得世上的不平必須去扭轉,或者沒那麼嚴重些的話,必須去導正。於是乎,為了教給學生孟子的價值觀,不能讓自己的價值觀掩蓋過去,又不能放棄自己的價值觀,他們就會顯得自相矛盾。不光講儒學,普遍的價值觀當中,必有些是國文老師他不想信奉的,但他身為一個在「培養學生品德」當中最重要的科目的老師,又得把那些都教給孩子,所以身為一個國文老師,實在是不自相矛盾就不行。

  第二個發現比較複雜。所以我就直接告訴你們我的發現,而不要再像上面那樣循序漸進的推論了:

  一切都是對的。即使有人現在說「一切都是錯的」,那也是對的。即使我這一段好像太突兀,在作文上似乎不被接受,那也是對的。寫出來就是對的。為什麼我這麼講?亙古之初,宇宙沒有生命,那時一切物質能量都遵循物理法則。現在宇宙有生命,但是一切物質能量仍然遵循物理法則。可是當我們在講「遵循」時,其實根本沒有誰遵循誰。實際上的情況是,法則是人類基於觀察而推導的,所以萬物怎麼運行,法則就怎麼成形。這個現象順著看叫做「法則隨萬物而成形」,本末倒置的逆向看回來才叫做「萬物都遵循法則」。既然萬物怎麼運行,法則就怎麼成形,那麼根本就不會有任何東西犯錯。用萬物的角度來看,犯錯的不是他們,而是法則:說某物質違反法則,其實是法則違反它;說某人犯錯,其實是法則不合他的運行規則。

  物的法則是物理定律。人的法則是什麼?法律、道德、情感,三層法則。因為自己的情感再加上考慮了別人的情感(「同理心」),建立了道德;因為道德的容忍極限,建立了法律。三層法則其實都表示出同一群人類的普遍價值觀。用佛洛依德的說法,為了「自我」求生存與滿足,又必須遵守「超我」所學習到的古聖先賢教訓,結果就創造了法則來約束人類。(「約束」可以是褒義也可以是貶義。)這種約束的目的,是保護最大多數人的利益,可是不一定合乎你所認為的最大多數人的利益。你我他都可能懷疑普遍價值觀當中的某些部分,而去釋疑的結果只有兩種,一種是贊同,一種是否定。可是贊同是「本我」贊同,否定也是「本我」否定,為了約束人類的法則,最後「超我」還是妥協了。連唯古聖先賢教訓是從的「超我」都阻止不了人違背法則時,他會做出不合社會預期的行為,那就是「錯誤」。「錯誤」會被指正,但是它既然存在,你就不能認定它是錯誤的存在。否則,它若有知,一定也會反駁你的。(比如說,又扯到電玩上,「超級機器人大戰R」裡的大魔王「DUMINAS」,創造他的人告訴他,他是個錯誤的存在。可是既然是錯誤又為什麼要存在?為了釋疑,也就是在「我不存在」與「我不是錯誤」之間選擇一個去相信,他才想要搭上時間機器回到過去尋找創造他的人。)

  是的,錯誤是存在的,但是它的存在是正確的。正如我前面一開始所說的「『一切都是錯的』也是對的」那般,「一切都是對的」並不能反過來證明「沒有什麼是錯的」——事實上,在我的發現當中,我認知到對和錯並不是一體兩面。姑且開玩笑的稱之為「對錯二元性」吧,或許跟無所不在的光擁有一樣的「波粒子二元性」會讓它聽起來比較有親和力——即使我知道,我的發現無論再怎麼解釋,聽起來仍是糨糊一團。懂的人就懂吧,不懂的人也就算了,因為你們即使全盤否定我這番話,那也是對的。一切都是對的。